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范围是什么

热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:
1. 经过加热处理并直接出售的食品,如炒菜、炖菜、烧烤、油炸等。
2. 食品原料经过粗加工、切配,并通过蒸、煮、烹、煎、炒、烤、炸等烹饪工艺制作的即食食品。
3. 包括但不限于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。
4. 经营范围涵盖预包装食品销售(含冷藏冷冻食品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)、散装食品销售(含冷藏冷冻食品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)、特殊食品销售(如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)以及其他类别的食品销售。
5. 若食品种类中包含热、冷、生及难以明确归类的,通常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,以确保食品安全。
法律依据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,并依照法律、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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